背景
1994年,网景公司(Netscape)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.9版。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,轰动一时。但是,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,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。……网景公司急需一种网页脚本语言,使得浏览器可以与网页互动。
就在这时,发生了另外一件大事: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,正式向市场推出。
网景公司动了心,决定与Sun公司结成联盟。它不仅允许Java程序以applet(小程序)的形式,直接在浏览器中运行;甚至还考虑直接将Java作为脚本语言嵌入网页,只是因为这样会使HTML网页过于复杂,后来才不得不放弃。
总之,当时的形势就是,网景公司的整个管理层,都是Java语言的信徒,Sun公司完全介入网页脚本语言的决策。因此,Javascript后来就是网景和Sun两家公司一起携手推向市场的,这种语言被命名为”Java+script”并不是偶然的。
Brendan Eich(JavaScript之父)
网景公司在1995年4月招聘了他,是为了研究将Scheme语言作为网页脚本语言的可能性。Brendan Eich的主要方向和兴趣是函数式编程,以为进入新公司后,会主要与Scheme语言打交道。
仅仅一个月之后,1995年5月,网景公司做出决策,未来的网页脚本语言必须”看上去与Java足够相似”,但是比Java简单,使得非专业的网页作者也能很快上手。但是,他对Java一点兴趣也没有。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,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设计出来了。
由于设计时间太短,语言的一些细节考虑得不够严谨,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,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混乱不堪。如果Brendan Eich预见到,未来这种语言会成为互联网第一大语言,全世界有几百万学习者,他会不会多花一点时间呢?
总的来说,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:
(1)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;
(2)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;
(3)借鉴Scheme语言,将函数提升到”第一等公民”(first class)的地位;
(4)借鉴Self语言,使用基于原型(prototype)的继承机制。
所以,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—-(简化的)函数式编程+(简化的)面向对象编程。这是由Brendan Eich(函数式编程)与网景公司(面向对象编程)共同决定的。
Brendan Eich的评价
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,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。作为设计者,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:
“与其说我爱Javascript,不如说我恨它。它是C语言和Self语言一夜情的产物。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博士说得好:’它的优秀之处并非原创,它的原创之处并不优秀。’(the part that is good is not original, and the part that is original is not good.)”